各学院:
经和 “贞元专项助学金”出资方协商,开始评选2019年助学金。现将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资助
申请条件参见《“内蒙古医科大学贞元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
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单亲、孤儿。初定助学金额度为5万元,名额为10名。专项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每人每学期资助人民币2500元。
二、工作要求
本学年是该项助学金资助的第二年,按照资助方要求对2018年受资助的十名学生中已毕业的(四名)和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所空出的名额进行补选,并对继续受资助的学生摸底。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评审、公示。所有学生公示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内蒙古医科大学贞元专项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审批表(附件2)(须报送纸版及电子版, 电子版需上传照片),及本人申请书、成绩单复印件报送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
1.《内蒙古医科大学贞元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
2.内蒙古医科大学贞元专项助学金审批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贞元专项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