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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医党发〔2017〕45号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学校学风建设成果,推进“全员育人”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学术氛围浓郁的育人环境,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和“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推进内涵发展、建立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奋斗目标,推进适应学校发展的学风体系建设,现就学校加强学生学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重要性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原则,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气质。学校从2010年起全面实施学风建设系统工程,印发了《内蒙古医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了为期5年的学风建设工作,在广大教师、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了组织领导,印发了《内蒙古医学院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及班主任联系制度》、《内蒙古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条例》、《内蒙古医学院普通本、专科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本科教学工程管理和评审平台,新增尔雅通识课等新课程和学生学业预警工作、优良学风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机制等学风建设新载体。建设了校园医学人文景观雕塑群、楼宇学风展示群、道路旗帜标识群等,积极营造校园学风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学风建设工程,学生参加各类知识、技能竞赛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获奖率逐年增加,学校学风建设初见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全员参与学风建设氛围地形成不够,校园文化对学风建设的影响还十分有限,学生专业思想不够稳定,学习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科研素养有待提高,实践能力需要提升,这些都制约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高度,站在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的角度审视学校学风建设的成果和不足,将学风建设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生命线,视为学校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要严抓学风和校风,进一步严格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建设,进一步严格教学和学习管理工作,坚持不懈地推动学校“惜时、好学、慎思、求真”的学生学风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明确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学风建设工作,针对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学风建设有针对、有抓手、有成效、有亮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二是把学风建设与学校各项工作结合。与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严格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相结合,与健全学生奖惩制度相结合,与学生指导与服务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学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着力形成全员参与学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和任务。

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学校要统筹规划,各单位、部门要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学院的主体地位。

1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集专业教育、方法引导、榜样示范、卓越典型、学业预警、学业帮扶等为一体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进一步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全面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科研水平。

2、构建大数据支撑下的学生课程评价、学习能力评价、学业评价体系,实现学风指导的精准化。

3、深化优良校园学风文化氛围的熏陶,弘扬优秀学风,培育优秀校园学风建设文化精品,凸显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4、整合学校育人资源,全方位、全过程为学生学业开展指导服务。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针对学校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确保学校学生学风建设工作不留死角。

三、落实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措施和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教育。

1、教务处、实践教学部、各学院作为学生专业教育的主体,要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每学年要组织相关课程的专家、教授进行课程体系论证,组织学生代表进行课程调研,深入、客观了解一线教师、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2、各学院要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托讲坛、班团会、讲座、知识技能竞赛等教育载体,分年级、分专业系统规划学生专业思想教育。从学生入学开始组织开展学生专业适应性教育,帮助新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重视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学风建设工作,结合所学专业建立融专业实践教育、专业人文教育、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为一体的教育体系,科学化、系统化、全程化构建学生专业教育方案。推进学生课程评价、学习能力评价、学业评价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3、教师是学生专业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肩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理论素养,严谨治学。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认真组织教学环节,打牢学生专业知识基础,不断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互动交流活动,鼓励建立学生“导师制”,建立专业教师开展学术报告、读书辅导、“教授面对面”等机制。继续开展学校领导、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定期对教师上课情况予以督查。

(二)推动学生学习行为养成教育。

1、各学院是学生学习行为养成教育的主体,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生日常学习行为养成的直接负责人。各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学院学风建设工作。要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要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选聘、培养、管理、考核、奖惩、流转、晋升为一体的政策体系,保障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学习积极性不高、沉迷网络、逃课、替课、晚归等现象,通过谈话、专业辅导、专业知识讲座等专业思想教育,稳定学生专业思想,提高专业认同,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调整学习方法。

2、团委、学工处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规范课堂纪律的活动,保障规范、高效的课堂秩序。通过组织早操、晨读、早自习、晚自修等方式规范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行为,促进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生活上的自律性和学习上的主动性。

3、任课教师负责学生课堂行为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内蒙古医科大学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及班主任联系制度》、《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考勤管理条例》,通过点名、抽查等方式严格学生考勤,并及时将学生上课情况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学校、学院分别通过实施上课考勤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形成稳定的学习秩序,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处理学生迟到、旷课等问题。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加快推进学生课堂考勤工作信息化建设。

4、加强考风考纪工作。教务处作为考风考纪工作的主体,要组织做好学期末考试考场安排、监考、考场巡视、督查和试卷抽查等工作。要重点加强监考教师监考纪律的培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杜绝考试划重点,监考教师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建立党政管理干部监考长效机制。团委、学工处要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完善学生诚信档案。各学院要建立考前教育、考中严格落实、考后评估反馈机制,组织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执行考试准考证制度,严抓学生考风考纪教育,营造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推动建立“无人监考考场”。严格执行《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学工处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程序合法、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合理的原则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各有关学院要及时将违纪处理结果送达学生本人,对考试违纪学生要做好跟踪教育和学业帮扶工作。

(三)积极营造校园学风氛围。

1、宣传部、团委、学工处、各学院负责学校学风建设整体氛围筹划、构建、营造工作。作为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校园学风文化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中承载着重要的责任。

2、宣传部、团委、学工处等相关部门要将凝练、培育优秀校园学风文化作为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培育和弘扬大学精神、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有力推手,在校园布局、建设风格、人文景观、文化培育、精品塑造等方面注重体现学校学风文化内涵和品位,不断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环境。发挥网络、广播、橱窗、校报、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的资源优势,建立一批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学风的校园学风文化精品项目,组织校园学风文化精品活动,开展选树学生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榜样的学风建设班级、宿舍、个人评选、展示活动,注重发现广大师生身边的先进榜样和学习楷模等典型人物和事迹,积极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广大学生树立学习目标,提升学习效果,不断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校园学风环境的形成。

(四)重视第二课堂学风教育环节。

要系统规划第二课堂学风建设教育形式和内容,建立学生第二课堂学风建设教育的长效机制,使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学风教育密切衔接。团委应牵头联合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体育教学部、研究生学院等部门和各学院积极制定“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制度,并组织实施。通过“三下乡”、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英才培育项目等活动建立学生服务、科研、医疗教育、实践的良好氛围。鼓励专任教师吸收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等科研工作(由各学院认定教学工作量),可通过学院或学生工作部门向学生公布项目,学生自愿报名参与。教育学生协调好日常学习与科研的关系。以此助推优秀学生的全面发展,带动更多学生参与科研,全面推动学生学习效果、科研学术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提升。

(五)完善学生帮扶保障体系。

对因生活困难、心理困难或就业困难等影响学业的特殊学生群体,学工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要在资助服务、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学校学业指导中心的作用,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要依托学校学业预警工作,完善学生学业评价、激励机制,积极建立信息化、大数据支撑下的学生学业能力、学习效果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阶梯式的引导激励模式,提高学生学业的精准指导能力。各学院要与家长密切联系,开学初组织开展新生家长座谈会,建立学生家长QQ群或微信群,随时关注家庭情况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并将学生在校情况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QQ群、微信群反馈给家长,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工作。

四、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建立学风建设三级责任人制度,做到齐抓共管。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学风建设负总责,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风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学院书记、学院院长为学院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对全院学风建设共同负责,并负有宣传教育和检查督导的责任。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学风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对班级学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负直接责任。

(二)强化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学风建设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学风建设的责任,建立健全学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学风建设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党政联席会,做好学风情况分析工作,就不同阶段学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对策。定期召开由学院分管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学风建设工作通报会,分析学生学风情况,研究部署学风建设举措,形成齐抓共管之势。学校相关部门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学风建设评价体系,将学风建设纳入各个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注重精神层面激励,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对学风建设工作得力、效果明显的学院,要通过设立学风建设“单项奖”、“ 突出贡献奖”等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学风建设重视不够,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建设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以适当方式追究责任。

(三)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全校的学风建设工作。

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学校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学生代表

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处长兼任。

(四)学校成立学风建设监督委员会,统筹学校学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工作。

组  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学校在职教职工、退休教师、学生代表

学风建设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五)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

组  长: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  员: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教科研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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