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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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毕业生素质测评和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拟定于2016年6月3日—6月24日集中开展毕业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毕业生素质测评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内医校发[2010]127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内医校发[2011]89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毕业生素质测评小组。
  2.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进行评选,要有评选过程记录,评选结果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评选比例不得超出学校确定的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申请。
  4.毕业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需进行系统录入,具体录入顺序如下:①须将本学院所有参评班级的综合测评数据导入学生管理系统(具体操作附件1)。②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具体操作附件2),③在“奖助学金查询”一栏中导出奖学金汇总表。
  5.毕业生民族补贴各学院无需录入,系统将自动生成。
  6.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内容填写相关数据,并于2016年6月24日之前将评选报告(纸质和电子版)、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787148616@qq.com,写明学院,联系电话:0471-6657647。
  7.评选报告内容应涵盖:学院毕业生素质测评小组名单、参评人数、获得奖学金人数、学院体育达标标准、公示情况、有无特殊情况等。
  8.评选报告、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需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评选材料学院自行留存,学校将视情况抽查。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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