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2016年“五·一”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愉快的假期,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医党政办发〔2015〕20号)要求,现就做好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5月3日(星期二)上课。
二、相关要求
1、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各学院要切实有效的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防火、防水、防盗、防骗、防自然灾害和形势政策教育,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能力和救护技能。掌握校外住宿、勤工俭学学生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生活、工作情况,提醒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假期不得参加任何地方、任何形式的游行、集会等活动,防止被不法分子或非法组织利用和诱导。
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假期请销假制度。依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考勤管理条例》
,对于假期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审查,全面掌握请假学生的去向、活动信息,同时与放假回家同学的家长联系、确认。休假前各学院要统计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五·一”假期学生外出(回家、旅游)情况统计表》(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五·一”假期学生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 2),附件1各学院自行统计、存档,附件2于4月28日前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假期结束后请将《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五·一”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5月3日报学生管理科,相关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各学院要完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领导听班,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包括新华校区、金山校区、锡林校区),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制定五·一假期突发事件工作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加强应急处理能力。于4月28日前将《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五·一”假期学工干部值班表》(附件4)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联系人:侯凯隆
特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