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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医学工字[2016] 3 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直接招收士官学生
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志愿兵役,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决定从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接招收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有关资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及标准
从2015年7月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研究生)施行国家资助,资助内容是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1、资助对象: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学生。
     2、资助标准及要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二、申请报送材料
    1、直招士官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补填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和指导符合首批资助的学生进行申请,务必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金山校区E座102室)。
    2、2015年是直接招收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由于任务急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直接招收士官学生的国家资助工作。
 
联系电话:0471-6657647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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