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定报送2014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使我校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的2014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与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与认定要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进行所有2014级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认定和部分老生数据库的更新。所有贫困生信息要录入并通过“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报送后将作为全年各项资助项目评选的基础数据库。
三、各学院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原则上按学生总数的35%上报,其中A类(特困生)占8%,B类(困难)占20%,C类(一般困难)占7%。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蒙医药学院贫困生比例可以按实际情况有所上浮。孤残家庭及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数据库以实际情况标注。
四、其他报送要求
1.各学院负责人需认真审查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并通过电话及家访等各种方式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贫困生在校生活情况进行核实。
2.各学院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和感恩、自强、诚信的教育管理工作。
3.各学院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所有数据导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并导出数据表由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材料学院留存,学校将视情况抽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新学生管理系统内容填写相关数据,做到信息完整、准确,由于系统设置的关系,没有按要求导入系统将不能评定别的资助项目。同时发送导出的电子版至: 269602285@163.Com,标明学院。联系电话:6657647。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