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学工字[2014] 38号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各学院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学校学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危害学生安全的各类恶性事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目标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学校预防和处置方案的落实及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云山
副组长:高 乐
成 员:刘玉龙 文 雅 王立平 巴特尔
松 林 魏向阳 范艳存 王呼生
李海燕 孙利明 辛 兰 高树林
王宏伟 陈宝军 赵兴胜 张析哲
王淑敏 金武龙 孟宪涛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成员由学生处全体人员、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
三、突发性事件界定
(一)事件类:群体性斗殴事件,未经批准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上访、罢课事件,各类伤亡事件等。
(二)涉案类:涉及我校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响较大或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失火、纵火案件;食物中毒案件;毕业生离校时打砸玻璃、破坏公共物品等案件。
(三)事故类:涉及我校学生安全的交通事故和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等。
四、机构设置
(一)突发事件指挥组
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
职责:负责向学校领导小组及时汇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实地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如遇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并可因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或内容处置与汇报同步进行。
(二)突发事件处置组
由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职责: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按照指示,上下沟通、及时报告,指挥协调局部事件。
(三)紧急机动处置组
由学生工作处全体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当遇特殊事件时,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备队,按照指挥组的要求,贯彻处置意见,迅速深入现场,摸清情况,及时报告,控制现场。
五、处置原则
(一)预防教育为主原则。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分析,力争做到超前报告,积极主动预防,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学生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学生入学教育和思想动态调研,把遵纪守法教育、道德教育和爱校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迅速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造成更大影响。
(三)判明性质,区别对待。对组织闹事者、参与者、不明真相者要区别对待,对为首组织者要区别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是政治立场问题。
(四)依法办事,讲究政策和策略。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讲究政策和策略,把握尺度、慎重表态,做到有理有利。
对于因学校工作失误引发的事件,要一边纠正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一边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于因不满国家的某些政策(如物价改革、收费政策、招生政策、毕业生就业政策等)由偏激情绪发展起来的过火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政策,同时做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防止激化。对于因国内、国际形势重大事件而引发的表达爱国热情等行动,要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合法合理有序引导,防止被人利用和发生偏激行为。对于受蒙蔽、不明真相在校内外参与非法组织闹事者,要进行严肃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敌对势力操纵的事件,要迅速通报公安、安全机关、协同处理解决。
(五)现场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做出判断,快速正确指挥。
(六)设置警戒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降低损失原则。处置方法要妥当,要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八)协调配合原则。全体学工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六、预案等级
工作预案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预案(红色):即学校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会游行、恐怖袭击、爆炸、火灾、群体斗殴、人员拥挤踩踏死伤等事件后,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指挥部及全部专业组人员迅速到位。
(二)二级预案(橙色):即学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会游行、爆炸物,局部发生火灾、蔓延较快,滋事斗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指挥部及突发事件处置组成员迅速到位。
(三)三级预案(黄色):即学校发现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吓电话、食物中毒、局部发生可控制火情、个别斗殴、有可能造成人员恐慌等局面失控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指挥部及突发事件处置组有关人员迅速到位。
七、处置措施
(一)一级预案处置。当一级预案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和平息。同时应及时向本学院领导、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报告,学院领导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召集全体应急人员到达指定岗位。
2.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宣布启动一级处置预案。
3.指挥部下达命令立即停止教学和集会活动,播放广播,处置组组织师生按疏散路线有秩序尽快撤离到指定地点,并清点上报各班学生人数。
4.突发事件处置组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闭现场,设置隔离线,组织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在学校周边进行巡逻控制。
5.紧急机动处置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为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6.全体班主任待命听候调遣。
(二)二级预案处置。当二级预案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和平息。同时应及时向本学院领导、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报告,学院领导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宣布启动二级处置预案。指挥部召集全体应急人员到达指定岗位。
3.指挥部下达命令立即停止教学和集会活动,播放广播,处置组组织师生按疏散路线有秩序尽快撤离到指定地点,并清点上报。
4.突发事件处置组控制所有出入口,封闭发现爆炸物品现场或火情现场,同时对火情现场组织抢救,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线,派专人在现场周边警戒,维护好现场秩序,在专业人员到来前,不得移动可疑物品。
5.紧急机动处置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为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6.有关班主任待命听候调遣。
(三)三级预案处置。当三级预案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团学干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和平息。同时应及时向本学院领导、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报告,学院领导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宣布启动三级处置预案。指挥部召集全体应急人员到达指定岗位。
3. 突发事件处置组组织人员向安全地域疏散,对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密切关注监控系统,对学校内各个部位进行全时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接到恐吓电话时,要冷静处置,尽可能拖延时间与其周旋,记住其语言特征,有条件的进行录音,为公安机关侦破提供线索;遇到局部发生可控制火情时,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扑灭;对于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要果断处置,对于危重病人要边救治边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
八、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要高度重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全体学工干部、班主任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责任感。
(二)学校要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作为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各有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巡视,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可疑车辆,及时监控并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可疑情况果断处理。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带有预警性和苗头性信息,密切掌握,及时汇报或上报。
(五)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措施到位。
九、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如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本方案于即日起实施。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7月9日印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