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医学工字[2014] 5号

 

关于开展内蒙古医科大学2013-2014学年度自治区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

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4]3号)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内教学发〔1999〕9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内蒙古医科大学2013—2014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

(一)评选原则

2013—2014学年度的评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

(二)评选推荐范围

在校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研究生,2013级学生不参评。

(三)评选推荐标准

1、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优秀大学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创业。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内医院发[2011]90号)文件要求。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主要由学校学生处承担。各学院(部)要成立相应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2.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公示产生。

3.推荐名额:各学院(部)要按分配名额(附件3),推荐“全区优秀大学毕业生”、“全区三好学生”、“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不得超额推荐。

4.各学院(部)要按要求填写上报自治区三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自治区三优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需有领导签字)(附件1、3)。校级优秀毕业生上报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附件4)和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需有领导签字),于2014年3月25日前报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5.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 系 人:刘 锦

联系电话:0471-6657766

电子邮箱:immu_xsc@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可复印去年的纸质表,统一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Excel格式表格)

4.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 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17日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17日印 

(共印20份)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医科大学药学院校友北京恒信康诺专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报送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