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学工字[2013]61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转发全国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论文申报和初审工作,并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填写《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于12月5日前交到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教育厅。
联 系 人:马 杰
电子邮箱:immu_xsc@163.com
联系电话:0471-6657766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协办单位:《高校辅导员》编辑部、《高校辅导员学刊》编辑部
二、评选时间
2013年11月上旬-12月下旬。
三、参评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3、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每校推荐论文不超过3篇;非理事单位高校论文由研究会商请由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各省(区、市)推荐论文数量不超过10篇。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学校将择优推选3篇论文参加全国评选。
2、专家评审
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由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名单公示
优秀论文评审结果将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公布结果
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六、奖项设置
此次论文评选拟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
七、相关说明
1、论文写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学刊》上发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丹丹 牛志强
联系电话:0531-88362836,88365293
传 真:0531-88362836
电子邮箱:fudaoyuan@sdu.edu.cn
附件一: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请表
附 附件二: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省、市、区教育工作部门用)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3年11月4日
附件一:
2013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作者姓名
(课题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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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课题组主持人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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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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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论文由本人(本课题组)原创,无抄袭、若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本人(本课题组)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评审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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