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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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按照学校2012年学生工作整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决定举办2012年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和班主任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2、通过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眼界,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通过培训提升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学生工作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
三、培训方式
邀请区内知名专家在校内开办专题讲座进行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组织辅导员代表到区内其他高校进行考察调研,待学习考察结束后,进行学习成果交流和总结。
四、培训时间
2012年5月—6月,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学校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综合素质,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参加培训人员要根据研讨主题深入思考、提前准备,积极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3、参加培训人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运用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现实问题,注重研究学校学生工作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培训,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参加培训人员要围绕培训主题和培训收获,在培训结束后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或论文。
5、在培训学习期间,要妥善安排好本学院(部)的学生工作,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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