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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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内医党发〔2021〕1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切实探索和解决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参与科研研究,推动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及理论研究成果向工作措施转化,按照内医校发〔2013〕6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联合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中心)组织开展2024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说明

(一)2024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拟立项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15项。

(二)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和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中心)联合管理。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需根据《2024年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和学生个性特点,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研究方向的序号。

(二)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研究《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医校发〔2013〕61号)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位申报人一般只主持一个项目,可以参加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申报不得超过两项。项目申报严格立项评审,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研究实效。

(四)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按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计算)。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学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申报人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围绕项目选题指南,积极组织学生工作科研立项及其申报,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匿名评审书》(附件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二)报送项目材料。《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匿名评审书》(附件3)于2024年8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nydfdy@126.com,标题注明“(姓名+项目名称)”。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明明

联系电话:16604714217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课题指南.docx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匿名评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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