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内医校发〔2022〕6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经各设岗单位、部门选拔,现将学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及上岗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及上岗学生名单.xlsx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8日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人:赵老师 高老师
受理电话:0471-6657647
受理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108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
设岗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岗位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并负责用工期间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上岗学生应遵守设岗单位、部门的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对于工作表现不合格的学生,设岗单位、部门可解除聘用。
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每月酬金于次月汇入学生财务系统绑定的本人建设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