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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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较大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 2018 )24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总名额


       2017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2人,其中本科21人,专科(高职) 1人。


     (二)各学院初审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其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量化标准为:


      (一) 在校期间即上一学年基础性素质在评选范围的前5%,发展性素质成绩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3。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没有进入评选范围内的前5%, 但达到前1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全国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  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争得了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三)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科目。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或良好以上。


     (五)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组织公开答辩。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学院要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并在学生管理系统中报送。

      

      (二)学生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学生工作处根据申报、复审和答辩情况审核,确定22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四)学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后将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自治区教育厅、国家教育部进行终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18年9月27日之前


      (二)报送地点:  金山校区E楼108室


      (三)报送材料:

      

    1、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2),要求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及证明材料1份;不能手工填写,必须正反面打印电子版,打印在一页A4纸上,  签名需手写。

      

    3、个人事迹材料一式3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

      

    4、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开答辩情况、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

      以上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五、其他要求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此通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

     3、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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