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医学工字[2018]8号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内教学发〔19999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2018学年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班集体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要求

(一)评选原则

2017-2018学年的评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规定进行。

(二)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

(三)评选推荐标准

1. 三好学生

(1)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性素质排名专业(班级)前1/3,发展性素质排名专业(班级)前1/3,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或在大型体育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6)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荣誉。

2. 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各方面全面发展,基础性素质排名专业(班级)前1/2,发展性素质排名专业(班级)前1/3;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因出色工作获得相关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6)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 优秀毕业生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典型事迹,是青年学生求学、立德、修身、成才的学习榜样,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在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在专业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学术科研等方面获得奖励或取得成果的,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取得重大学术科研成果,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影响;

(3)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典型,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突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

(4)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

(5)在校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业能力、全面发展等方面实现自我突破和超越,经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的。

(6)获得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破格条件: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

4. 优秀班集体

(1)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和谐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形成了催人奋进的集体心理气象;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注重学风、班风建设,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参加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中队活动、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荣获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劣迹生、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高的不得参评。

(7)同时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 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两项荣誉,所在班级中至少有一个宿舍为优良学风宿舍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内医校发[201190号)文件要求。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学院要成立相应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2.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 经学院、学校公示产生,公示期不少于3天。

3.自治区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的提名须通过学院内民主评选,评选推荐结果须经学院、学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推荐名额:各学院要按分配名额(附件3),推荐全区优秀大学毕业生全区三好学生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不得超额推荐。

5.各学院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写上报自治区三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2)、自治区三优汇总表(学生名单使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2017-2018学年申报,生成花名册打印后,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和优秀班集体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4)、事迹材料(含曾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及汇总表(班级名单使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2017-2018学年申报,生成花名册打印后,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校级优秀毕业生上报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5)和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学生名单使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2017-2018学年申报,生成花名册打印后,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供曾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上报材料务必于2018417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6. 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

人:马  

联系电话:0471-6657766

附件:

1.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docx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统一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往年的纸质表)          附件2.docx 

3. 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申请表         附件3.docx 

4. 内蒙古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docx 

5.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秀大学毕业生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5.docx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328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4.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5.docx】已下载

上一篇:关于开展内蒙古医科大学“弘扬感恩、共建诚信、励志成才”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评选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