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学工字[2017] 49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我校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厅助学中心《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关于报送2017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7年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
2、2017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3、2017年应征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报送要求
1、退役一年以上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需填写《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民政部门开具)于10月10日前提交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退役复学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退役证书复印件于复学后一周内提交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3、2017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10月10日前提交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一次性偿还贷款凭证复印件。
此通知
附件: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