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6]126号)文件精神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内医学工字[2016]43号文件精神,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处办公室(E座108室)。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1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公示地点:金山校区教学南北楼、宿舍B号楼学生事务中心、新华校区公寓LED屏
公示网站: http://211.82.159.57:8081/xsc/ (学校学生处网站)
公示微信: 学生工作处immuxsc 内医资助在线nyzzzx
联系人: 赵珍 赵星晨
联系电话:0471-6657647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