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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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通知的要求,面对高校网贷出现的各类风险,各学院要利用秋季开学期间,面向学院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针对全国各地发生的网贷诈骗案件,开展“分期乐、分期宝、趣分期、人人分期、借贷宝、名校贷”等网贷诈骗的防范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有效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大学生勤俭节约意识,及时发展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学生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
    二、加强日常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采取集中排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并将摸底排查结果形成报告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E座108),如排查中发现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骨干队伍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并作为学院常项工作之一。
    三、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
增强防范意思,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学院、年级和班级为单位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知识。
    四、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
 
    特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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