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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2013年新生办理“绿色通道”

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2013年新生“绿色通道”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校继续开展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请各学院依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为本院经济困难新生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参见附件1)

二、对于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学生,新生需携带显示有助学贷款交费的报到单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当时查阅,学生自己留存)、《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一份,学生自己留一份,如学生只有一份需要复印个人留存)到各自二级学院学工办(或各学院报名点)统一登记(附件3),经核实方可网上给予报到通过,并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老生需统一登记(附件3)并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三、各学院(部)将2013年生源地贷款汇总表(附件3)及收齐的每个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于2013年8月30日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E楼102室)。学生处将统一进行网上回执及财务处缴费办理。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2、内蒙古医科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2013—2014年度生源地贷款汇总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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