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整体水平,激励优秀学生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学风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指导思想,按照《内蒙古医学院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 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我校本学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学风建设,牢固树立学生以学为本的思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为载体,以制度和管理为保障,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加强我校学生的整体学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目的
在我校班级、宿舍中大力开展创建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活动,推进我校舍风、班风、校风建设,加强和规范班级管理,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营造良好校园文化和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提供坚实的班级基础。
同时也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学风建设工作的新模式,多层次地强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使全体学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守纪、个个求知、勤学善学、奋发成才”的浓厚学习氛围,以舍风促班风、以班风促院风、以院风促校风,努力使我校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云山
副组长:高 乐
成 员:李 蔚 文 雅 王立平 苗 茂 梁 伟
刘文忠 孙利明 刘 群 奎晓兰 王呼生
辛 兰 辛建华 高树林 吕 龙 王宏伟
陈宝军 刘玉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刘玉龙(兼)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 (5月26日—6月25日)
1、各学院(部)按照《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和《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要求,组织填报《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创建申请表》,各学院(部)留存备案。
2、优良学风创建班级(宿舍)应按本学院(部)非毕业生班级(宿舍)至少30%的比例,向学校优良学风班(宿舍)创建活动办公室报送本学院(部)优良学风创建班级(宿舍)名单。
第二阶段:检查创建阶段 (6月26日—10月31日)
1、学校按照本意见及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督促检查各学院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学生工作简报》予以反映,并及时交流优良学风建设情况。
2、各学院(部)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生上课出勤、迟到、早退、晚自习等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加强对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检查督导。
3、各学院(部)在本次创建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竞赛、科技竞赛、宿舍文化设计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4、各学院(部)加大检查力度,利用宣传板在全院开展创优良学风班(宿舍)的周评比活动,并及时公布检查评比情况;要充分调动学生会、班级、宿舍的积极性,开展自查自纠,发挥好学生组织的“三自”作用;要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骨干的榜样激励作用。
第三阶段:评比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1日)
1、各学院(部)依据本学院优良学风班(宿舍)的评定办法,评选出学院优良学风班(宿舍),并将名单及推荐材料于11月1日前上报学校创建活动办公室。
2、学生处将依据《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宿舍)评选办法》,对各学院(部)上报优良学风班(宿舍)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择优评选出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宿舍)和先进组织单位。
3、学校将召开大会表彰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宿舍)、先进组织单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召开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宿舍)先进事迹报告会,请优良学风班(宿舍)代表和先进组织单位代表介绍创建经验、过程体会、今后工作的计划以及对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部)要对本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符合本学院(部)的实施细则及相应评选办法,6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实施意见及评选办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是该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具体活动。
3、以学院(部)为单位召开学生大会,并利用广播、横幅、板报、大会、座谈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办法》,在全院形成一个以创建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活动为契机的良好学习氛围。
4、各学院(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各申报班级(宿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查找本班级(宿舍)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创建优良学风班(宿舍)的整体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制订创建优良学风班(宿舍)的目标和细则,并报各学院(部)备案。
5、各学院(部)、班级、宿舍要对开展的每项活动进行有效记录,活动结束后要总结在创建优良学风班(宿舍)活动中的工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服务、学生学习等各方面查找影响学风建设的主要因素,研究改革措施,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
附件:1、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
2、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比办法
3、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
4、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创建申请表
附件1:
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学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比条件。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积极开展工作。
2、班级制度健全,有班风、学风建设计划、措施,成效显著。
3、每学期定期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4、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学蔚然成风;定期组织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等学风建设专项特色活动;班级在学校、学院各项学习竞赛、学风评比活动中获奖情况良好。
5、班级学习成绩好,补考门次少。
6、班级纪律好,学生无违规、违纪、作弊现象,所在班级宿舍文化建设有特色,班级三星级宿舍达到70%以上。
7、班级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居本学院同年级的前三分之一,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资格考试、科研获奖人数较多。
8、班级课堂出勤率高、秩序良好、有考勤制度、考勤严格。
9、班级积极配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学生意见,能够提出建设性建议,促进学风建设。
二、评比办法及程序。
1、各学院(部)召开优良学风班评比工作会议,通过班级工作展评、量化考核等进行初选。按照非毕业班数15%的比例上报初选名单及材料(班级、宿舍自评报告、个人(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处。
2、由班委会参照优良学风班评比条件进行自评,写出书面报告,全面分析学风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目标,填写《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报学院(部)参加创建活动。
3、学校组织评定,按照全校非毕业生班数量的10%的比例最终确定“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名单,并进行公示(毕业生班级不参加评选)。
4、对集体参加学校以上学习竞赛和科研活动的班级,以及个人参加上述活动并获奖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
5、获得“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全校进行表彰。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由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学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宿舍全体成员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遵守《内蒙古医学院公寓管理条例》,无违纪现象的发生。
2、宿舍全体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宿舍内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宿舍成员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3、宿舍全体成员本学年各科考试一次及格率高,宿舍成员1/3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
4、宿舍环境整洁优雅,有室名、室训和个人励志格言等文化特色,为三星级以上宿舍。
5、宿舍成员上课出勤率达95%以上。
6、应该通过国家四级考试的年级,宿舍成员1/2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一人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二、评比办法及程序。
1、各学院通过宿舍学风建设展评、量化考核等进行初选并推荐,推荐的学生宿舍数额不超过学院非毕业生宿舍数的5%。初选名单及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宿舍不参加评选。
2、由宿舍全体成员参照优良学风班评比条件进行自评,写出书面报告,全面分析学风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目标,填写《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创建申请表》,报学院(部)参加创建活动。
3、由学校组织评选,按照全校非毕业生宿舍数量的3%确定“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数量,并进行公示。
4、对集体参加学校以上学习竞赛和科研活动的宿舍,以及个人参加上述活动并获奖的宿舍,在评选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
5、获得“内蒙古医学院优良学风宿舍”的学生宿舍,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全校进行表彰。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由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