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对象和范围: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岁。
2.征集条件 :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陆勤人员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无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等病症。
3.征集时间:4月12日至7月12日
4.预征程序及办法
(1)网上报名:4月12日至7月12日,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
http://zbbm.chsi.com.cn或者
http://zbbm.chsi.com),填写相关信息,符合条件者在线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2)预征对象确定:7月底前,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在网上对符合征集对象的预征报名人员进行确认,确定预征对象。
(3)预征手续办理: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对其《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发予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4)预征对象的征集:10月31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同时上交《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
5.优待规定:
(1)征集时: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入伍后:第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大专以上学历入伍义务兵不可报考军校)。第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每年额度不超过6000元地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3)退伍后:第一,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第二,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第三,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 请登录内蒙古医学院网站学生处网页查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6. 请登录内蒙古医学院网站学生处网页查询《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内蒙古医学院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