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集对象和范围:男性,本科以及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专业:护理学
2. 征集条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征集时间:2011年5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
4.招收程序和办法
报名登记:本人申请,在其毕业学校所在的县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也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
专业审定: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审查。
5.优待规定
(1)招收士官服役年限: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推出现役。
(2)招收士官的任命和工资档次: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本科毕业生均授予下士军衔,其中,大专毕业生的工资档次为下士第2年4档,本科毕业生工资档次为下士第3年5档。
(3)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服役期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服役满30年的,做退休安置。
6.请登录内蒙古医学院网站学生处网页查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7.请登录内蒙古医学院网站学生处网页查询《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内蒙古医学院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