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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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内医校发〔2022〕6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经各设岗单位、部门选拔,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3日-10月18日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联系人:赵老师  高老师

受理电话:0471-6657647

受理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108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



设岗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岗位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并负责用工期间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上岗学生应遵守设岗单位、部门的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对于工作表现不合格的学生,设岗单位、部门可解除聘用。

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每月酬金于次月中旬汇入学生财务系统绑定的本人建设银行卡中。



                                                        来源: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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