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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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教育使命,引领学生自信自强、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2日

(二)学院审核上报阶段:10月23日至10月29日

(三)学校复审阶段:10月30日至11月6日

三、评选条件、比例及评选程序

本次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测评办法(2022修订)》(内医校发〔2022〕54号)、《内蒙古医科大学“三优”及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修订)》(内医校发〔2022〕68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并做好评选记录和总结工作。

(二)2024级新生不参评。

(三)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需要由学生个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学院进行审核报送,须上传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荣誉证书等(辅导员、班主任须提前在系统录入校级、院级及班级学生干部,流程详见系统使用手册)。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校级团学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不占用学院名额,相关材料需通过学院统一审核报送。

(五)参评学年为2023—2024学年,要求学生参评学年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参评学年不在处分期;在评选阶段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各学院需将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数据录入智慧学工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有效,要求评选学年内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辍学学生;评选学年内班级学生重修或补考率低(原则上不高于30%),本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对星级文明宿舍获星率不作要求;每月按时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全程参与,辅导员到场指导,班级同学积极性高,主题班会召开效果良好;如班级学生有3人及以上在自治区级文体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嘉奖,该班级可优先考虑。

(七)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做好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全部审核工作,并将最终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备案(智慧学工系统内审核提交名单即为最终名单)。

(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须附500-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并下载)。

(九)各单位、部门于10月29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相关评选报告、公示材料、汇总表(使用智慧学工系统导出),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精诚楼108室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程芳芳、石艳芳,联系电话:0471—6657766)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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