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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
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六十载栉风沐雨,一甲子春华秋实。值此内蒙古医科大学建校60周年之际,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安排,结合学校2016年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16年9月-10月集中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优评选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好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作用,有效的利用好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进一步营造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今年的学生素质测评、奖学金、单项奖及三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评选项目
  (一)时间安排
  1、9月6日-9月25日 学生素质测评阶段
  2、9月25日-9月30日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优上报阶段
  3、10月1日-10月10日 学校审核阶段
  (二)工作项目
  1、学生素质测评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3、单项奖学金评选
  4、优秀学生评选
  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6、先进班集体评选
  二、评选条件、比例及评选程序
按照《内蒙古医学院本专科学生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内医院发[2010]127号)、《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内医院发[2011]89号)、《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内医院发[2011]9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参评班级评选小组。
  2、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组织各项评选程序,并做好评选的记录和总结工作。
  3、体育成绩一般不能进行降等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不得超出学校确定的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
  4、各学院要及时将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优评选数据录入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有效。
  5、民族补贴各学院无需录入,系统将自动生成。
  6、单项奖学金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先进个人(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附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先进班集体须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8、2016级新生不参评。
  9、研究生的奖学金及三优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自行开展,所有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备案。
  10、各单位务必在9月30日前将评选报告、奖学金汇总表(可由系统导出)、单项奖学金审批表及证明材料送至资助管理中心;三优汇总表(可由系统导出)、三优事迹材料、参评学生原始成绩单(从系统中直接打印即可)及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11、评选报告、奖学金汇总表、三优汇总表须经学院领导审批并签字盖章。其他评选材料学院自行留存,学校将视情况抽查。
  12、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如出现违规上报将取消相关评选资格。
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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